造紙行業(yè)門戶網站
 首頁 > 資訊中心 > > 正文 搜索關鍵字       
上海證監(jiān)局連開四罰單,上海界龍被罰款百萬
 
http://memeticinfluence.com  2018-09-05 經濟日報

  昨日,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監(jiān)局網站發(fā)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滬〔2018〕46號、47號、48號、49號),依法對上海界龍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界龍實業(yè))、上海界龍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界龍集團)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界龍集團為界龍實業(yè)控股股東。2015年3月26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間,界龍集團除通過自有的“界龍集團”證券賬戶持有“界龍實業(yè)”股份外,還通過借用的“孫某波”、“費某娟”證券賬戶持有“界龍實業(yè)”股份。其中費某娟分別為界龍實業(yè)2016年第一季度報告與半年度報告披露的無限售條件第五大及第七大股東;孫某波分別為界龍實業(yè)2015年半年度報告披露的無限售條件第十大股東,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與年度報告披露的無限售條件第九大股東,2016年第一季度報告披露的無限售條件第八大股東,2016年半年度報告披露的無限售條件第十大股東。界龍實業(yè)2015年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及年度報告,2016年第一季度報告及半年度報告中未如實披露界龍集團上述持股情況,相關定期報告中有關股東持股情況部分存在虛假記載。

  以上事實,有“界龍集團”、“費某娟”、“孫某波”證券賬戶資料、銀行賬戶資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界龍實業(yè)2015年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及年度報告、2016年第一季度報告及半年度報告,界龍實業(yè)提供的《關于股東之間相關關系的征詢函》等證據(jù)證明,足以認定。

  界龍集團向界龍實業(yè)隱瞞其通過“孫某波”、“費某娟”證券賬戶持有“界龍實業(yè)”股份的行為導致界龍實業(yè)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發(fā)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規(guī)定,界龍集團的行為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所述情形。

  上海證監(jiān)局依據(jù)《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對界龍實業(yè)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上海證監(jiān)局依據(jù)《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對界龍集團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費屹立作為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是界龍集團上述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根據(jù)《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對費屹立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根據(jù)《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對費屹立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兩項合并處理,對費屹立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費鈞德作為時任董事長,是界龍集團上述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上海證監(jiān)局依據(jù)《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對費鈞德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本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
  相關新聞  
  ·界龍實業(yè)向包裝印刷業(yè)旗艦型企業(yè)邁進  ·福建南紙和界龍實業(yè)投資參建上海解放傳媒印刷
  ·界龍實業(yè):控股股東以資抵債  ·界龍實業(yè)公司擬巨資受讓房地產
  ·界龍實業(yè)擬建設綠化產業(yè)園區(qū)
Copyright © 2000-2009.Beijing Luckcom Network Sci-Tech Co.,Ltd   
紙業(yè)網加入收藏夾
版權所有 恩佑科技 
010-60204993、18510100716
客服信箱:service@pap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