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山東博匯紙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五屆二十次董事會決議,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華紙業(yè)有限公司(下稱:大華紙業(yè))于2008年12月26日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如下事項:
大華紙業(yè)為山東桓臺博匯社會福利化工廠于2008年12月30日與中國農業(yè)銀行桓臺縣支行簽署的《借款合同》項下的4000萬元流動資金借款(其中第一筆2000萬元有效期自2008年12月30日起至2009年11月27日止,第二筆2000萬元有效期自2009年1月5日起至2009年11月27日止)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期間自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金額分別為25670萬元、13850萬元,均無逾期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