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3日,福建省南紙股份有限公司與光澤縣人民政府簽訂了《光澤-南紙合作建設造紙工業(yè)原料林基地框架協議》,雙方擬合作建設造紙工業(yè)原料林基地項目規(guī)模為40萬畝,公司對本項目意向投資總額為人民幣18000萬元;光澤縣人民政府提供相對集中連片的40萬畝適合營造速生豐產造紙工業(yè)原料林的林地,公司負責投資造林(含林地撫育及病蟲害防治購買藥物費用),公司為林權所有者,光澤縣人民政府的各合作方為產權共有人;基地的產出由公司與各合作方按比例分成,產出的木材按市場價全部供給公司。具體實施方案由公司與光澤縣林業(yè)局及各合作方協商制定,并由公司與各合作方另行簽訂合同。該合作項目享受光澤縣人民政府制定的有關招商引資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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