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宏紙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由于公司2004年、2005年連續(xù)兩年虧損,根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9日起,被實行股票交易退市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股票簡稱相應變更為"﹡ST 天宏"。
本公司于2007年2月10日披露了2006年年度報告,萬隆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出具了2006年標 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報告顯示公司2006年度實現(xiàn)凈利潤912,022.94元,扣除非經(jīng)常性損益凈利潤為-13,763,877.22元。依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的規(guī)定,對本公司股票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原因已消除,公司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已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批準。公司股票于6月26日停牌一天,自6月27日起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變?yōu)?ST 天宏",同時公司股票實行其他特別處理,公司股票日漲跌幅限制為5%。
特此公告。
新疆天宏紙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