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城行政法院拒絕了亞洲漿紙業(yè)公司印尼的三家分公司提出的廢除對2003年進(jìn)口的未涂布全化漿紙征收反傾銷稅的請求!
韓國公平貿(mào)易委員會從2003年11月起對從印尼和中國進(jìn)口的定量在40-150克/平方米的未涂布全化漿紙征收2.8-8.99%的關(guān)稅,有效期為三年。
亞洲漿紙業(yè)公司的三個分公司- Indah Kiat公司, Tjiwi Kimia公司 和Pindo Deli公司將被征收8.22%的反傾銷稅。去年年初,這三家公司向法院起訴。反傾銷的申請最初是由韓國的5家公司于2002年8月30日提出的,這5家公司分別是:韓松制紙株式會社,韓國制紙株式會社,新湖制紙株式會社,Dong-A Paper制紙株式會社和Samil Paper制紙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