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平,江西紙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jīng)理,逮捕前為南昌市經(jīng)貿(mào)委調研員。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姜和平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先后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賄賂共計389萬余元,另有480萬元的巨額財產(chǎn)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鑒于其有立功表現(xiàn),2月2日,法院遂一審從輕以受賄罪、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
姜和平在被關押期間,經(jīng)過反思,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有了非常深刻的認識,寫下了長達8頁的《悔罪書》。以下是從中節(jié)選的一部分——
我從一名切料工人成長為一個大型企業(yè)的經(jīng)營者,靠的是黨和組織的培養(yǎng)、工人師傅的幫助。但在地位和權力面前,我沒有很好地把握住自己,不是用權力為人民謀利益,而是用這個地位和權力為自己大肆收受賄賂,從而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古人云:“權錢都不是什么好東西,關鍵在于是否用權正當,取錢有道!蔽宜哌^的犯罪足跡正如以上所述,步入泥澤就是在權與錢這個關鍵的地方?jīng)]有擺正位置。我在擔任企業(yè)主要領導后,開始時還有雄心壯志,帶領大家在艱難的環(huán)境中開展第二次創(chuàng)業(yè)。但從1997年到2001年這五年的時間里,自己在這個權與錢的天平上慢慢失衡,利用手中的權力,以幫助擔保和結算貨款、工程款的便利等方式,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和錢物,而且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生活作風腐化。作為一個受黨教育多年的干部,一個上市公司的法人代表,一個大型企業(yè)的經(jīng)營者,我的所作所為,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在社會上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
記得有人說過,“一個當官的只要沾上了一個貪字,無論是貪財,還是貪色,就一定會身敗名裂”。自己雖然是一個企業(yè)領導,但同樣驗證了這句話。透視自己的心理,總結自己犯罪演變過程,究其根源主要有五個方面:
一是忘記了黨的宗旨。我不是用黨和政府交給自己的權力去發(fā)展壯大企業(yè),去為人民大眾謀利益,而是把手中的權力變成了神奇的搖錢樹,收受賄賂。
二是放松了世界觀的改造。我錯誤地認為錢是萬能之物,錢可以領導一切,可以改變一切,使自己鉆進了錢眼里不能自拔。
三是法律意識淡薄。自己懂法很少,且目無法紀,從沒有認真執(zhí)行過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guī)定和自覺遵守過法律規(guī)范內容,并始終懷著僥幸心理,認為即使收了人家送的錢物也不會輕易被發(fā)現(xiàn),以致使自己在違法犯罪這條路上越走越遠。
四是道德意識淺薄。自己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規(guī)范,個人道德缺乏自律,生活作風腐化,既敗壞了黨風黨紀,又產(chǎn)生了不良影響,同時更對不起自己的家人。
五是沒有自覺接受監(jiān)督機制的監(jiān)督。我沒有把自己置身于民主監(jiān)督之下,以此來約束自己的言行,而是視民主監(jiān)督為聾子的耳朵——擺設,不愿接受來自任何方面的監(jiān)督。
在被關押的9個多月中,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并且不止一次地問自己:我要這么多錢有什么用呢?俗話說得好:“錢是一個燙手的東西,取之無道的錢,一旦東窗事發(fā),錢就跟災難連在一起!
洋洋萬言也難以表達我的認罪、悔罪之心,我的心愿只有兩個,一個是老實認罪服法,重新做人,做一個平平常常有益于社會的人,以實際行動來報答各級領導的挽救。二是以自己活生生的犯罪事實,警示后人,教育后人,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檢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