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7日,在河南許昌中亞造紙設備有限公司院內,上演了一出武力爭奪董事長席位的事件。
據(jù)當?shù)毓簿钟嘘P人員介紹,去年12月27日9時30分左右,公司原董事長帶領100多個胸掛上崗證的人,手持兩米長木棍,分乘三輛車來到公司大院,宣稱要接管中亞公司。在進公司生產(chǎn)辦公區(qū)時遭門衛(wèi)拒絕,他們強行沖擊,砸壞大門后進入門衛(wèi)值班室,之后又沖到公司辦公樓,踹開現(xiàn)董事長辦公室的門后,原董事長指示六七個壯漢將正在開會的現(xiàn)董事長郭占云抬出辦公室。當郭占云再次返回辦公室時,又被幾個壯漢從樓上架到一樓扔出———如此反復四次。
與此同時,原董事長一批人馬揪住公司總經(jīng)理古志勇開打,致使古志勇眼部受傷、頭部傷口縫合15針。在武力爭奪中,中亞公司嚴重受傷的有10多人。
紛爭起于原董事長因職務犯罪被捕入獄……
據(jù)悉,中亞公司前身是國有企業(yè),后改制為一個由自然人入股的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7月,原董事長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賄,被許昌縣人民檢察院監(jiān)視居住,后被逮捕。之后,該公司依法召開董事會罷免了其董事長職務,選舉郭占云為董事長,并到工商管理部門進行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
2001年12月27日,許昌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從輕判處原董事長有期徒刑兩年,以公司人員受賄罪從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兩年。原董事長不服,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02年2月1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撤消許昌縣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上訴人原董事長犯受賄罪,免于刑事處罰。
原董事長出獄后,以董事會罷免其職務無效為由,向魏都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jīng)法院開庭審理,確認其罷免董事長的董事會無效。終審判決下達后,他到工商管理部門重新辦理了變更登記,卻被阻止在公司大門之外。
董事長訴訟紛爭期間,原董事長先被許昌縣紀委開除黨籍,后中亞公司再次召開董事會再一次罷免其董事長、董事職務,再次選舉郭占云為董事長。
據(jù)了解,2003年1月23日,原董事長曾帶領親友、社會閑雜人員等60多人,試圖武力奪回失去的董事長位置,遭公司職工和保衛(wèi)人員的阻止,雙方發(fā)生激烈沖突。
中亞公司的職工反映:“不讓原董事長進廠上班不是某個人的意愿,是股東和職工不讓,他涉嫌犯罪,公司被有關部門沒收了54萬多元,職工們有意見。”“他犯罪被開除了黨籍,對公司聲譽影響不好,他行賄受賄被罷免了董事、董事長職務,這是他咎由自取!
近日,當?shù)鼐椒Q,董事長紛爭未止,至今仍處于針尖對麥芒的對峙狀態(tài)。(工人日報 張燕軍 張燕領) |